西藏日喀则 领略高原深处的春耕美景
从抓获人员审讯情况推断,西藏团伙头目不离开广东,主要负责招募 拐骗未成年人,传授盗窃方法以及盗窃后销赃分配。
小彤曾去派出所报警和向妇联组织寻求帮助,日喀其间小江虽然写了多份保证书、检讨书,却一直都没有悔改,于2016年初又殴打辱骂小彤。忍无可忍之下,则领小彤提出离婚的要求,但小江不同意,且经常到小彤的单位宿舍骚扰和威胁。
为了不再受小江的干扰,略高小彤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小彤的申请符合《反家庭暴力法》关于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原深裁定禁止小江对小彤实施家庭暴力,原深禁止小江跟踪、骚扰、威胁小彤及其家属,禁止小江进入小彤工作单位。小江收到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后,处的春耕向法院提出复议,经听证,法院依法驳回了小江的异议。
案例二妻子申请保护令法院当日出裁定小嘉(化名)也遭遇了和小彤一样的事,美景她与丈夫小林(化名)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西藏小林一直没有固定收入和工作,西藏心情稍有不顺就对小嘉拳脚相加,2016年6月,小嘉受到小林的严重殴打,经医院诊断为左身部、颈部、双侧上臂皮肤软组织挫伤。
因遭受家庭暴力,日喀并且担心向法院诉讼离婚期间再次受到更严重的家庭暴力行为,日喀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于是,小嘉向法院提出人身保护令申请,以期保护其人身安全。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则领经审理认为小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则领因考虑到对受害人人身保护的紧迫性,法院通过依法审查相关证据,简化审理流程,严格把握审理时限,在听证会当日出具了人身保护令裁定,裁定禁止小林对小嘉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小林骚扰、跟踪、威胁小嘉及其家属。昨日,略高记者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3月14日,该院发出了东莞市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如今,原深该部法律已施行近4个月,东莞第一法院共发出2道人身保护令,申请人均为女性。案例一妻子遭殴打被骚扰法院禁止丈夫进入妻子单位3月10日,处的春耕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首份单独提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处的春耕并适用特别程序审查后,于3月14日裁定准予。
美景这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东莞市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小彤(化名)在与丈夫小江(化名)长达十余年的婚姻生活中,西藏经常受到小江的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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